1月7日,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1号公告,公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本次共有77项技术装备入选,其中6项为氢能技术装备。入选名单的6项氢能技术装备覆盖制储输用全链条。包括制氢1项,即20千瓦模组/200千瓦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装置;储运3项,即由中国氢能联盟成员单位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研制的50000标方水平隧洞式岩洞氢储能系统、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研制的10吨每天氢膨胀多效循环制冷型氢液化系统、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研制的30兆帕碳纤维缠绕氢气瓶及管束集装箱;应用1项,即275千瓦钛基材料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此外,还有1项公共服务类检测装备入选,即由氢检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研制的5兆瓦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一体化测试平台。电解水制氢系统一体化测试平台、岩洞氢储能系统、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装置、碳纤维缠绕氢气瓶及管束集装箱均为首次入选。
政策支持方面,公告明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用户单位及其依托工程将享受四大政策支持:
(一)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投标,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以保障任务落实。 (三)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年度上网电量指标安排、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度方式、燃料供应和监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并落实知识产权、资金、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四)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情况享有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