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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十部门重磅发布!

发布时间:2025/04/27 08:05    来源:中国氢能联盟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加氢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推进电网结构薄弱地区氢能、混合动力等铁路新能源机车车辆和配套供能设施规模化应用,加快提升绿醇、绿氨、氢能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积极推动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培育,推进氢能重卡、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

《意见》从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五条意见,其中多处涉及氢能。

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方面,《意见》指出,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方面,《意见》明确,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电网结构薄弱地区长续航电动、氢能、混合动力等铁路新能源机车车辆和配套供能设施规模化应用。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报废更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船舶,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积极推动电力、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

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货运场站、港口、机场、枢纽等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

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方面,《意见》强调,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强化试点引领,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

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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